社區(qū) 發(fā)現(xiàn) VAT&海外稅務 重磅|7月1日歐盟稅改,VAT新規(guī)跨境電...
重磅|7月1日歐盟稅改,VAT新規(guī)跨境電商賣家實用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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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商品從歐盟境外發(fā)貨的,配送給歐盟個人買家,增值稅和關稅有哪些變化?
無論賣家注冊地在哪里(歐盟賣家或者非歐盟賣家),商品從歐盟境外庫存發(fā)貨配送給個人買家,取消商品貨運價值22歐元以下的增值稅豁免政策。改為通過第三方在線銷售平臺的賣家,商品貨運價值150歐元以下的由在線銷售平臺代扣代繳銷售VAT(清關環(huán)節(jié)免稅);商品貨運價值150歐元以上的將保持在清關環(huán)節(jié)繳納關稅和進口VAT,在線銷售平臺不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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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新的遠程銷售閾值調(diào)整及適用范圍,怎么理解?
商品在歐盟境內(nèi)庫存配送給其他歐盟個人買家,歐盟27國的遠程銷售閾值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10000歐元,適用于歐盟全境,但是不適用于歐盟公司在注冊地以外的其他歐盟庫存國家進行銷售,也不適用于在線銷售平臺(Amazon、eBay、速賣通等)代收代繳增值稅的銷售。為了方便理解,我們總結如下表:
Q3?什么是Union-OSS?
2021年7月1日之后,歐盟將推出名為“Union One Stop Shop”,簡稱Union-OSS可選增值稅申報程序。借助這一簡化的申報程序,歐盟賣家(公司注冊地在歐盟境內(nèi)的賣家)及自建站的非歐盟賣家可以在本國/庫存所在國為其發(fā)往歐盟27國進行遠程銷售統(tǒng)一申報增值稅。為方便理解,我們總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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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稅改之后,如何申報呢?
A、歐盟賣家和自建網(wǎng)站的非歐盟賣家可選Union-OSS申報程序:
從我們德國專業(yè)會計師收集到的信息,Union-OSS可以選擇在任意一個庫存所在國申請,只能申報頒發(fā)OSS號碼該國本國的B2C以及跨國的B2C交易。所有其它倉庫所在國本國內(nèi)部的B2C以及B2B交易,都是在倉庫所在國(發(fā)貨國)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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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線銷售平臺的非歐盟賣家?guī)齑嫠趪腣AT:
銷售平臺代扣代繳的庫存所在國(發(fā)貨國)B2C銷售額以及其所有的B2B交易,都是在庫存所在國(發(fā)貨國)的VAT做申報。代扣代繳的銷售額的稅率為0,B2B交易按照發(fā)貨國稅率申報(法意西適用反向征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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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歐盟新政實施之后,哪些賣家有VAT注冊義務?
A、歐盟賣家或者非歐盟賣家(無論賣家注冊地在哪兒),庫存所在國(發(fā)貨國)均需要注冊VAT稅號。
B、歐盟賣家(從公司注冊地發(fā)往歐盟其他國家)及非歐盟賣家(自建網(wǎng)站,歐盟境內(nèi)庫存發(fā)貨到歐盟其他國家),未注冊Union-OSS,并且發(fā)往目的國家的年銷售超過10000歐元,需要在目的國注冊VAT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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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怎么理解注冊義務、Union-OSS、遠程銷售閾值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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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用以下一個圖表來說明這次歐盟稅改三者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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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歐盟稅改新政之后,哪些情況不被在線銷售平臺代扣代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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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歐盟賣家(包括從公司注冊地/非注冊地發(fā)往歐盟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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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歐盟賣家(自建網(wǎng)站,歐盟境內(nèi)庫存發(fā)貨到歐盟其他國家);
3)所有歐盟境內(nèi)庫存發(fā)貨的B2B銷售;
4)歐盟境外庫存發(fā)貨,貨值超過150歐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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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國海關確認不再審批離岸公司EORI號申請,德國海關總署信件表示中國賣家作為未在歐盟關稅區(qū)設立的(第三國)貿(mào)易商,在德國沒有常設機構,德國海關不予受理登記和發(fā)放EORI號碼。
解決方案:可以在非德國的任意一個歐盟有稅號的國家申請歐盟EORI。目前基于有法國VAT情況下,法國EORI注冊時間只需要1-3天,時效最快;而荷蘭、奧地利、西班牙等其他國家申請2-4周(個別國家申請EORI號要額外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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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國增值稅(VAT)最新政策通知,有德國增值稅注冊義務的賣家將取消發(fā)放德國稅務證書(德語名稱為Bescheinigung nach §22f UStG)的義務,2021年7月1日生效,賣家只需要上傳及填寫德國本地稅號和歐盟稅號(VAT號碼),銷售平臺不再需要紙質稅務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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