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 發(fā)現(xiàn) 知識產(chǎn)權 在沉默中爆發(fā),中國賣家拿起劍捍衛(wèi)權益!
在沉默中爆發(fā),中國賣家拿起劍捍衛(wèi)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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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2023年11月8日,美國伊利諾伊州北部地區(qū)法院對一起案件作出判決:原告應承擔被告因TRO禁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判決原告向被告支付62,711美元以賠償因Amazon平臺錯誤凍結賬號和產(chǎn)品造成的損失。

案件的起因如下:
在一起TRO案件中,原告于2023年5月5日發(fā)起了一項PI初步禁令的動議,被告委托律師提出了質證意見,反對PI的申請,法院作出拒絕執(zhí)行PI初步禁止令的決定,對此原告遲遲未給出回復并于2023年5月30日主動對該被告撤回起訴。按常規(guī)操作來說,原告盡快通知平臺解凍并恢復銷售,這事就告一段落了。
然而雖然賬戶已經(jīng)解凍了,但是Amazon平臺仍然禁止被告銷售涉案產(chǎn)品。被告于2023年6月3日起多次要求原告與Amazon平臺溝通,讓被告重新上架涉案商品,但是原告采取不理不睬的方式,拒絕履行義務,直至2023年9月才要求Amazon平臺解凍涉案產(chǎn)品。
賣家被耽誤了三個月之久!最終,被告向美國伊利諾伊州北部地區(qū)法院提起訴訟,向原告索賠因TRO禁令錯誤限制造成的損失。
被告可以要求原告承擔損害賠償這一點是有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美國法律規(guī)定“TRO禁止令擔保金可以用于賠付任何一方當事人因為錯誤禁止或者限制導致的的費用和損失”。又根據(jù)美國第七巡回法庭的判例可知,勝訴的被告有權獲得禁令保證金的賠償,一般由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件原告爭議的一點,如何界定“勝訴的被告”,也是許多賣家朋友非常關心的一點,TRO案件應訴通常需要很長的周期,快則幾個月,長的話甚至要半年以上。
Q:是否只有在整個案件審理結束并且勝訴才能作為“勝訴的被告”獲得賠償呢?
A:并不是。
因為在作出TRO禁令和隨后拒絕作出初步禁止令之時,案件還未能判定勝訴方,但被告因為TRO禁令而遭受了損失是一個既定事實。雖然案件并未裁定勝訴方,但是鑒于法院拒絕執(zhí)行初步禁止令的決定,可以將被告視作為勝訴方。
本案原告爭議的第二點在于“錯誤禁止或者限制”如何界定
在該案件中,原告是自愿撤回起訴的,且未回應被告針對初步禁止令提出反駁意見,并且在2023年6月收到原告提出恢復銷售的請求后,遲遲未采取行動,未盡到通知平臺的義務,最終導致被告于2023年9月才恢復銷售,此舉應當認定為“錯誤禁止或者限制”,法院判定原告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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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賣家朋友們,在遭遇TRO之后,必要情況下,可以反訴,要求原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經(jīng)營損失。法律賦予每一個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權利,并不是被起訴了就只能默默承受,大信法務團隊會是各位堅實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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