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 發(fā)現(xiàn) Amazon 歐洲充電器類目審核問題:DOC用品牌擁有...
歐洲充電器類目審核問題:DOC用品牌擁有商是否可以? 增值稅發(fā)票的開票方是品牌商的子公司,是不是也會有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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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近用新賬戶上傳充電器產(chǎn)品之后,立馬需要做類目審核了,我們用兩個賬戶同時申請這類產(chǎn)品的審核,但是都一直沒有通過,一開始的時候我們是選擇分銷商,然后就回復(fù)過一次有原因的,說需要增值稅發(fā)票,然后要包含最新的EN標準,后續(xù)我們開好了增值稅發(fā)票,也修改了DOC,但是始終都是無法通過?我們之前老賬戶在9月份的時候也是有通過類目審核的,當(dāng)時感覺是有審核團隊跟進,現(xiàn)在都是客服人員,目前已經(jīng)弄了將近一個月,希望有人能指點指點?多謝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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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問一下,DOC用品牌擁有商是否可以? 增值稅發(fā)票的開票方是品牌商的子公司,是不是也會有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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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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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認真閱讀亞馬遜要求。
要求的是制造商的保證。
既然9月已經(jīng)通過審核,
就用之前的模板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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