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 發(fā)現 Amazon 歐盟合規(guī)注冊集錦之德國電池法BattG,...
歐盟合規(guī)注冊集錦之德國電池法BattG,不看后悔系列持續(xù)更新!
1. 立法依據
2006年5月2日,歐盟通過了第98號新電池指令草案,同年9月6日,新電池指令2006/66/EC開始實施,同時廢除原有的電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訂條文(98/101/EC和93/86/EEC)。各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9月26日前將新電池轉化為本國法例。
2.生效時間
原《電池法》于2009年12月1日在德國生效。該法規(guī)范電池和蓄電池的銷售,返還和處置,并將歐洲指令2006/66 / EG轉換為國家法律。2020年11月9日,第一部修改電池法(BattG)的法律在《聯邦法律公報》上發(f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新BattG規(guī)范了德國電池和蓄電池的投放市場,回收和對環(huán)境的友好處置。
3.《德國電池法》的目的
BattG的目的是增加返回的電池和蓄電池的百分比,因為它們不僅包含有價值的原材料,而且還包含對環(huán)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質。該法律應擴大制造商對他們投放市場的電池和蓄電池的責任,以涵蓋其設備的整個生命周期。因此,它要求電池和蓄電池的制造商,分銷商或進口商對這些電池的處置費用(其產品的責任以及收回和處置這些產品的責任)作出貢獻。公司有義務收回投放市場的電池和蓄電池,并按照特定的環(huán)境標準進行處理。為此,已經安裝了回收電池的系統(tǒng)。
4.注冊機構
德國還在聯邦環(huán)境局UBA設立了登記冊,于2021年1月1日由EAR接管電池法BattG的登記注冊。已經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在UBA注冊的,擁有一年過渡期,需要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在EAR重新注冊。
5.德國電池法BattG涵蓋電池范圍
BattG涵蓋所有類型的電池,包括不可充電的一次電池和可充電的二次電池(簡稱蓄電池或電池)。還包括內置在其他產品中或添加到產品中的電池。電池分為設備電池,工業(yè)電池和車輛電池。
6.誰需要遵守BattG?
①出于分發(fā),消費或使用目的,首次將電池或帶有內置或封閉式電池的設備放在德國市場上的任何人。
②由不明身份的制造商出售電池時,賣方將自動被視為制造商。
③電氣行業(yè)的公司被視為BattG范圍內的分銷商,并且有義務遵守由此產生的義務。根據BattG的第2節(jié)第14段,無論銷售方式如何,分銷商均在商業(yè)范圍內向最終用戶提供本法范圍內的電池注冊。
7.制造商,分銷商的責任
...在銷售電池和蓄電池之前先進行注冊。
…標明含有有害物質的電池。
…定期報告銷售數量。
…提供合適的設備來退還投放市場的電池。
…確保以環(huán)保的方式處置產品。
...在將電池投放市場之前,電池制造商分銷商必須向品牌和各自的電池類型注冊。
8.如果不遵守電池法BattG,會有什么制裁?
①產品被亞馬遜下架
②從2021年1月1日起,任何人有意或疏忽地違反了BattG的規(guī)定,即屬犯罪。例如,如果分銷商違反《 BattG》第3條第(4)款的流通禁令,可處以最高100,000歐元的罰款。
德國電池法BattG是針對所有含有電池產品的一個指令,2021年新的電池法也將更加嚴格,關于電池法就介紹到這了,明天更新包裝法~~
0 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