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 發(fā)現 VAT&海外稅務 發(fā)貨歐洲,用自己的VAT清關走遞延,和用...
發(fā)貨歐洲,用自己的VAT清關走遞延,和用貨代的VAT清關走包稅,我在最終繳納的VAT一樣嗎
??
首先,
銷售VAT={應稅銷售額/(1+VAT稅率)}*VAT稅率?
進口VAT=(申報貨值+頭程運費+關稅)*VAT稅率?
繳納VAT=銷售VAT-進口VAT (若結果為負值,可產生退稅)?
這個VAT的計算公式對吧?
?
問題來了:如果我走貨代的包稅渠道,以貨代的名義清關,我最后會不會多繳納VAT稅?
?
我的思路:
?我繳納VAT的時候,不是銷售VAT-進口VAT么:
1、銷售VAT亞馬遜代扣代繳了;
2、進口VAT=(申報貨值+頭程運費+關稅)*VAT稅率對吧。
?
我理解,我以我自己的名義清關,繳納關稅,才能按照上面的公式算出來進口VAT吧;
?
如果我以貨代的名義清關,就是包稅渠道,我的進口VAT怎么計算呢,我理解,我都沒有以我的名義清關,那么頭程運費和關稅這些就不能算在我的頭上了把,那么進口VAT是不是要少算,那么我最終繳納的VAT是不是要多算? ——我理解的對嗎?
?
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因為貨代的包稅渠道要貴1元/KG,但是要多繳納VAT;自稅遞延的話,需要自己繳納關稅,還有額外350/票的清關費,但是會少繳納VAT,所以最終決策的時候要綜合看這兩者的差值,對吧。
?
——網上看了很多資料,很多人的回復都不一樣,有沒有專業(yè)的稅務大神解答一下。萬分感謝!
8 個回復 | 24 人圍觀